一、办理《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是为了弥补各高等院校图书馆文献资料不足,方便广大教职工和研究生到省内各高等院校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料。由江苏省高校图情工委统一组织,各校图书馆具体负责办理。
二、《通用借书证》的发放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和研究生。
三、《通用借书证》每年集中办理二次(5月、11月),本次办证截止期为5月20日,过时不候。办理地点为玄武门校区馆借书处或江宁校区馆自然科学借书处。
四、根据江苏省高校图情工委的通知,本次办理《通用借书证》者需重新登记。因此办新证和续证者均要填写如下信息:姓名;身份;所在部门(院、部、系);电子信箱;身份证号码;本馆借阅证条码号,并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身份、学校、身份证号码)。
五、续证者须交回原《通用借书证》,并交纳工本费20.00元;办理新证者除交纳工本费20.00元外,尚需交纳保证金100.00元,办证者一旦离校或退证,凭收据如数退还保证金。
六、2007年5月之前发放的《通用借书证》,将于今年5月30日到期,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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