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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 » 新闻动态 » 最新消息 » 办理《通用借书证》的通知


最新消息 : 办理《通用借书证》的通知
2007-04-29 (阅读次数:2453)

一、办理《江苏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是为了弥补各高等院校图书馆文献资料不足,方便广大教职工和研究生到省内各高等院校图书馆借阅文献资料。由江苏省高校图情工委统一组织,各校图书馆具体负责办理。
二、《通用借书证》的发放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和研究生。
三、《通用借书证》每年集中办理二次(5月、11月),本次办证截止期为5月18日,过时不候。办理地点为玄武门校区馆借书处、燕子矶校区馆参考阅览室或江宁校区临时图书馆借书处。
四、根据江苏省高校图情工委的通知,本次办理《通用借书证》者需重新登记。因此办新证和续证者均要填写如下信息:姓名;身份;所在部门(院、部、系);电子信箱;身份证号码;本馆借阅证条码号,并交近期一寸照片一张(背后注明姓名、身份、学校、身份证号码)。
五、续证者须交回原《通用借书证》,并交纳工本费20.00元;办理新证者除交纳工本费20.00元外,尚需交纳保证金100.00元,办证者一旦离校或退证,凭收据如数退还保证金。
六、2006年5月之前发放的《通用借书证》,将于今年5月31日到期,不再使用。所有持证者在办理续证或退证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到原出借高校图书馆并加盖还书章以示清证,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咨询电话:83271503转618;校内8503转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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